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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撰写“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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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3:0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23号)的有关要求,经请示院主管领导,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撰写“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总支、支部要以开展“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为契机,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引向深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与学校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在六个方面思考: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现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如何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如何加强人才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如何促进学科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如何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获。
    二、认真组织。各总支、支部书记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和组织领导的责任,既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撰写心得录,又要精心部署, 制订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方案,确保推动活动的全面开展。
    三、严格把关。各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撰写微心得、体会文章和实践案例,力求心得录有水平、有看头、有用处;要写出心里话、实在话、有见解的话。原则上要求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完成“三个一”的学习任务,即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文章,形成一篇学用调研报告,进行一次心得交流发言。
    四、搞好文章征集。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将在督促各部门在认真完成撰写心得录的基础上,落实好心得录征集工作。要求各党总支本月起每月30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至少报送微心得、体会文章、实践案例各1篇;各直属支部本月起每月30前报送“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不少于2篇,其中全年体会文章和实践案例总计不得少于4篇。宣传统战部将每月定期通报各部门报送情况,并选取部分党员干部撰写的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优秀心得体会,在院报、校园网上开辟“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专栏,对来稿进行评选表彰和择优上报。
    对活动组织出色的部门也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活动联系人:蒋耀辉 88811016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5年4月8日

    附件: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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