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bgcolor="#FFFFFF">
[tr]
[td] 1、学生办理大宗、贵重物品出校,首先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字证明,然后到保卫处开出物资放行证。
2、学校教职员工、家属(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及望舒工作人员办理或请人代办大宗、贵重物品出校,需本人凭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开出物资放行证。
3、校属各部门需处理的大宗、贵重物品出校,凭校财务处收据,到保卫处开出物资放行证。
4、校属各部门需要办理外出维修的大宗、贵重物品,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到保卫处开出物资放行证。
[/td][/t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