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方向)、职称、年龄和其他条件。
(四)所要求学历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认证)需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